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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时不慎掉入河中受伤,算工伤吗?

  • 来源: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  • 发布日期:2022-07-05
  •  责任编辑:佚名  点击:

  

  案情

  邓某是某水利部门的巡查人员。某日,邓某在河边巡查时,不慎掉入河中,导致面部受伤。事后邓某想申请工伤认定,但单位认为邓某是因自己不小心造成的受伤,而且受伤时也不在单位内,不应该算工伤。

  那么,单位的说法正确吗?

  

  分析

  单位的说法是不对的.

  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: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
  本案中,邓某作为水利部门的巡查员,在水域附近巡查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,应视为在工作岗位内。同时,邓某掉入河中也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,其受伤与工作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。

  因此,邓某应当被认定为工伤。

  

  来源: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”政务微信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rst.fujian.gov.cn/zw/ldjy/202203/t20220304_5850067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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