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 医保网!!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医保发展 > 正文

关于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结果的公示

  • 来源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  • 发布日期:2024-12-25
  •  责任编辑:佚名  点击:

  

  

  根据《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》(新人社规〔2020〕2号)要求,经自愿申报、专家组评估、择优认定,拟确定巴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。现予以公示。

  公示时间:2024年12月19日至25日。

  公示期间,如对评估认定结果有异议的,可实名书面向公示受理部门反映。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相关问题反映。

  受理部门: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

  电话:0991-3689678

  邮编:841100

  地址:乌鲁木齐市新市区(高新区)北京南路445号

  

  

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  2024年12月19日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rst.xinjiang.gov.cn/xjrst/c112487/202412/e0f0cb84165643809d57c963fbc5a23e.shtml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

  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医保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北京华夏世家中医学研究院主办-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医保网 yibaow.org.cn 版权所有
联系电话:010-57028685  监督电话:15010596982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
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